辦理時限:離職後的三十天內到彰化縣衛生局辦理執業登記,以免因為太晚進行登記被罰款。例如:若您為今年1月1日離職,則需在今年的1月30日前,進行歇業登記。
流程參考:彰化縣衛生局醫事人員「歇業」流程說明(108.09.12 修訂) 。
附件參考:彰化縣醫事人員申請表(空白表格)
★重要注意事項:
1.若您為出國進修或留職停薪,一年內者須辦理停業、超過一年者則辦理歇業。
2.衛生局與公會業務是各自獨立的,故於衛生局辦理歇業,不代表會自動退出公會。辦理歇業的您,可以選擇:
- 不退會、繼續待在本會享有會員資格與福利,並持續繳交會費。
- 一同辦理退會(務必通知本會,並檢具資料依退會流程辦理退會)。
(三) 執業執照更新:
依據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第十三條規定:「醫事人員執業執照及每次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換領執業執照,其執業執照有效期間為六年。」
流程參考:彰化縣衛生局醫事人員「執業執照更新」流程說明(108.09.12 修訂) 。
附件參考:彰化縣醫事人員申請表(空白表格)
彰化縣衛生局
- 地址:彰化市中山路二段162號
- 服務時間:週一至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 其餘心理師執照業務辦理(停業、副業、執業變更登記、執照遺失、申請表填寫範例)請參考彰化縣衛生局醫療(事)機構/人員申辦專區。
四、公會加、退健保辦理:
當您成為行動心理師或暫時出國留學的時候,可能會需要將全民健保放在公會這裡。
目前公會可以協助心理師寄送加退健保資料的服務,而將健保放在公會的心理師則按月繳交健保費用給公會。
(一)公會健保加保
1. 請先下載「健保投保表109.9.11」,填妥其中「投保者」、「被保險人」及「相關眷屬」(若有眷屬想一同投保者填寫)等資料。(範本參考「健保投保表_範例109.9.11」)
2. 於最近的國稅局申請「最近年度的綜合所得清單正本」(例如,現在是110年,就需要請申請者附上109年的綜合所得清單)。
3.將「勞健投保表」、「最近年度的綜合所得清單正本」、「諮商心理師證書影本」、「執業執照正反面影本」,以上四項資料以書面寄送到公會來。
4.公會會協助填寫「投保單位欄」,並幫您寄出。
★健保署提醒極重要注意事項:由於本會投保身分別屬「第一類、第五目、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一旦於本會投保,往後如果想要轉出/退保,除非是轉出到「第一類的其他身分別(第一目~第四目)」,「其餘身分別」無法轉出(例如:轉出至工會、或轉出成"依附眷屬投保")。又或者需退會,才能於本會辦理退保。
請於投保前,務必留意、審慎考慮。
參考:健保署身分類別及投保單位一覽表
(二)公會健保退保
1.請填妥「健保退保表109.9.11」(範本參考→「健保退保表_範例109.9.11」)
2.以書面或mail電子檔的方式寄給公會。
3.公會填寫「投保單位欄」,並幫您寄出。
★健保署提醒極重要注意事項:由於本會投保身分別屬「第一類、第五目、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一旦於本會投保,往後如果想要轉出/退保,除非是轉出到「第一類的其他身分別(第一目~第四目)」,「其餘身分別」無法轉出(例如:轉出至工會、或轉出成"依附眷屬投保")。又或者需退會,才能於本會辦理退保。
★重要注意事項:
- 112年度最低投保薪資為33,300元,每個月繳付健保費1,722元。
- 公會每個月會協助繳交健保費給健保署,敬請於公會投健保的會員,自動按時(季繳、月繳和年繳)繳納健保費給本會。
- 健保署平均作業時間約7-10天,故有意投保於公會的會員,請多留一些作業時間。
- 公會目前僅協助審閱投保資料與寄發,其他健保相關細節,請參考中央健康保險署網站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或致電健保署中區業務組:(04)2258-3988(407666臺中市西屯區市政北一路66號)詢問。
五、心理師繼續教育積分:
依據《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積分》第13條規定,應接受下列課程之繼續教育:
一、專業課程;二、專業品質;三、專業法規;四、專業倫理,達120點。
其中,第二款至第四款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合計至少十二點,其中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之課程;超過二十四點者,以二十四點計。心理師每六年內應累積繼續教育課程達120點積分,從你拿到心理師證書那一天就可以開始累計積分囉!
若您想查詢自己的繼續教育積分目前累積狀況,可以到「衛生福利部醫事系統入口網」申請屬於你的帳號,就可以看到你的心理師證號登記過的繼續教育積分的資料。目前審查單位有「臺灣諮商心理學會」、「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或「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審查,詳細審查方法,可以至以上三間機構詢問。
★目前本會的繼續教育積分都是請「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進行審查的喔!
六、會員退會:
退會流程
- 填寫「彰心公會退會申請書」,來信通知本會並郵寄退會申請書/當面辦理。
- 公會會審核您是否已繳清過往常年會費,才能幫您辦理退會手續或核章印的業務(所以您有會費尚未繳交,請記得先行繳交並通知本會查核,以免無法幫您辦理退會唷)。
- 秘書處審核退會申請,都沒有問題後就成功辦理退會
★重要注意事項
若您有在本會投保健保,辦理退會則需同時辦理「退健保業務」(請務必通知本會人員辦理),否則會有無法在其他單位投保或重複投保的狀況,敬請留意。
參考資訊—退會流程辦法(107年4月12日第五屆第三次理事會議討論通過)
一、 本辦法依本會章程第十一條第八款規定訂立。
二、 會員退會,須檢附本會退會申請書向本會辦理退會手續,於完成退會前繳清積欠之會費,當年度之會費按季比率退還,完成退會手續後喪失本會會員資格。
三、 會員於完成退會前報名之本會主辦繼續教育課程,仍可享本會之會員繼續教育優惠,完成退會後,即不得使用當年度之繼續教育優惠。
四、 完成本會退會手續者,方核予衛生局歇/停業申請表之公會校對章。
五、 非轉往其他設有諮商心理師公會之縣市執業之會員,亦適用本辦法。
六、 本辦法經理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七、本會通訊資訊:
1.李翊瑄 總幹事
2.電話:0921-187-400,接電辦公時間:週一09:00-12:00,14:00-17:00
(若來電未接,敬請留言/訊,我們將盡速回覆您)。
3.E-mail: [email protected](非辦公時間主要以E-mail聯繫)
4.通訊地址:500006彰化光復路郵局第70號信箱
5.匯款帳戶:郵局(700)0081237-1762641 ;戶名:彰化縣諮商心理師公會蘇琮祺